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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進軍:“限遷”有望納入《汽車反壟斷指南》
2015/12/31 8:53:1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在群雄混戰、百家爭鳴的二手車領域,似乎沒有什么能比“限遷”話題更能引起行業共鳴。有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實施“限遷”的城市已擴大到93%以上。愈演愈烈的“限遷”儼在群雄混戰、百家爭鳴的二手車領域,似乎沒有什么能比“限遷”話題更能引起行業共鳴。有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實施“限遷”的城市已擴大到93%以上。愈演愈烈的“限遷”儼然變成汽車業公認的“全民公敵”。
最近,記者獲悉“限遷”已引起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并被寫進《汽車反壟斷指南》(簡稱指南)初稿。“限遷”與反壟斷有何聯系?它能否眾望所歸地打破“限遷”?記者帶著疑問采訪了作為指南起草專家小組成員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簡稱協會)會長沈進軍。
《中國汽車報》:10月和11月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簡稱發改委價監局)先后組織了汽車反壟斷指南工作會議、反壟斷論壇,其間似乎并未提到二手車以及限遷的內容。
沈進軍:的確,二手車部分是最近被加入指南的,其與整車和售后共同構成汽車反壟斷執法三大方向。今年二手車再次未能如期實現千萬輛交易目標,“限遷”難辭其咎。其實協會去年就向國家環保部發出《關于取消地方城市限制二手車遷入不合理規定的建議》報告,今年3月向發改委價監局遞交《關于部分省市對本地和外地遷入二手車設置不同注冊登記標準情況的報告》,9月又聯合其他部門共同起草了《盡快破除二手車流通政策障礙為擴消費、穩增長提供有力支撐》文件,上報給國務院研究室。這兩年,協會一直試圖尋找“限遷”突破口。這次“限遷”有望納入指南,將為二手車行業打破僵局提供契機。
《中國汽車報》:能否透露一下,指南中涉及二手車“限遷”涉嫌行政壟斷的內容?
沈進軍:在最新版的指南初稿中,針對二手車“限遷”問題專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一章,其中提到《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如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具體包括對外地商品采取重復檢驗、重復認證等歧視性技術措施,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從2010年起,全國部分省市人大、政府、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發布和出臺了類似于“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和“二手車流通管理規定”等條例和管理文件。
然而,此類條例、規定對外地遷入二手車和本地在用機動車轉籍的注冊登記標準采取區別對待,即提高準入標準,限制外地二手車進入本地。這種行為已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限制汽車所有人的物權處置權益,延長換車周期,不利于車市健康持續發展,不符合綠色循環消費趨勢。此外,指南還明確管理二手車流通事務職能的組織不應違反《反壟斷法》第五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定的五項行為,諸如制定涉及限制二手車市場準入以及二手車自由流通內容的地方性法規等。
《中國汽車報》:為何此前業內沒有提出地方政府針對二手車出臺的“限遷”政策違反《反壟斷法》?
沈進軍:近年來,協會在配合發改委的汽車反壟斷工作中,也在不斷學習,對壟斷的認識經歷了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的過程。比如早在2011年協會就曾嘗試拿起《反壟斷法》的武器,對整車企業的違法行為加以規制。當時,北京奔馳針對經銷商在銷售E級轎車時出臺了限制最低價格和限定銷售區域的商務政策。這一商務政策顯然違法了《反壟斷法》中禁止的“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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