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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材聯合會:引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
2022/4/12 12:49:48 來源:中國工業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期,國務院印發了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國發 〔2021〕23號),明確指出要 “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堅決遏制近期,國務院印發了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國發 〔2021〕23號),明確指出要 “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堅決遏制 “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印發了《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并配套發布 《冶金、建材重點行業嚴格能效約束推動節能降碳行動方案 (2021~2025年)》,強調要 “引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
安全發展 推進綠色低碳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表示,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建筑材料行業廣大企業正結合自身發展實際,采取多種措施,深挖節能減污降碳潛力,著力推進行業綠色低碳安全高質量發展。但與此同時,圍繞水泥行業低效產能有序退出問題,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不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標準要求,將低效產能與小規模生產線簡單等同的錯誤傾向,認為低效產能就是小規模生產線、生產規模小就必然導致低效產能,甚至提出要以規模大小劃線,采取 “一刀切”的方式,淘汰日產2500噸及以下水泥熟料生產線。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認為,有效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推動建材行業盡快實現 “雙碳”目標,必須充分認識我國的社會治理和行政治理環境變化,客觀分析我國水泥企業、水泥熟料生產線實際運行情況,綜合考慮如何充分發揮水泥行業在社會經濟循環中的 “凈化器”作用,正確引導并促進行業節能減污降碳。
依法依規 淘汰落后產能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認為,要依法依規,利用綜合標準,淘汰落后產能。要以標準、法規為界定,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綜合利用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市場化、法治化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機制應作為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重要原則。
同時,不應將小規模生產線與落后產能簡單劃等號。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認為,水泥窯的大型化發展有利于發揮規模化優勢,降低單位產品平均能耗、物耗水平。目前,我國日產2500噸及以下規模水泥熟料生產線占總產能28%,其中有很多通過技術改造和管理提升,各方面指標都不差于大規模生產線。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認為,應按照水泥產品的 “碳足跡”全流程來考量并重視發揮小規模生產線的作用。充分利用現有的水泥窯,消納周邊城鎮固廢和協同處置特性,因地制宜,將水泥企業作為城市的功能性標配,發揮 “城市凈化器”作用,減少固危廢項目的重復投資,是降低行業能耗和碳排放水平的重要路徑。同時,水泥產品市場銷售經濟半徑小,生產線規模可根據原材料資源分布、運輸消耗、市場容量等確定。
有的放矢 確保最優效果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認為,以規模大小作為淘汰的依據將影響建材行業參與 “一帶一路”建設和建材企業、技術、裝備 “走出去”。我國水泥企業已在國外成功投資建設了一批適合國外當地市場需求、采用了國內最先進技術裝備的小規模生產線,成為建材行業 “一帶一路”和 “走出去”發展的成功案例。若僅以規模大小來衡量技術先進性,對我國建材行業參與 “一帶一路”建設和建材企業、技術、裝備 “走出去”形成自我束縛。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表示,小規模生產線在促進綠能、零碳示范項目的建設、應用、推廣方面有其獨特優勢。水泥小規模生產線的合理分布有助于促進相關企業在風能、太陽能等綠能豐富地區開展 “全綠能”
“零碳”等中小 “碳中和”示范項目的探索、實踐和建設,有利于從需求側角度推動分布式綠能的推廣、應用。因此,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表示,要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堅定不移地引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另一方面,在制定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時,要有的放矢,確保節能減污降碳的政策措施達到最優效果和預期目的。即便依法依規按照
《節能降碳行動方案》等現有法規、標準、政策,許多小規模生產線最終被淘汰,也是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實施的結果,即不能本末倒置,以規模大小劃線,采取 “一刀切”“運動式減碳”等做法。(曹雅麗)
轉自:中國工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