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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兩年保費僅3億元 稅延養老險為何“遇冷”
2020/6/14 12:25:0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試點之初,曾有機構預測,在靜態測算下,稅延養老險將帶來千億元保費增量。然而現實很骨感,至今尚有4家已拿到資格的保險公司未“開張”。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積極協調財政部、稅務總局等試點之初,曾有機構預測,在靜態測算下,稅延養老險將帶來千億元保費增量。然而現實很骨感,至今尚有4家已拿到資格的保險公司未“開張”。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積極協調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完善稅延養老險試點政策,擴大試點地區范圍。
“未來幾十年,全球社會保障體系將面臨嚴重壓力,全球范圍內僅有少數國家和地區的養老金體系能夠抵御老齡化沖擊。”6月3日,德國安聯集團在首次發布的《安聯全球養老金報告》發出這樣的研判。
一年前,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則預測,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能在2035年前后耗盡。
2019年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占比已達18.1%,未富先老的養老焦慮已列為中產三大焦慮之一。在剛剛結束的“兩會”,無論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還是政府工作報告,養老依然是其中的一個熱點話題。
試點已經兩年、陷入沉寂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險”),近日也被出現在“兩會”提案中,再次回到輿論場之中。
試點兩年成果,究竟成果如何?近日銀保監會披露了相關數據: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試點,其中有19家公司出單,累計實現保費收入3億元,參保人數4.76萬人。此外,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接受媒體時透露,作為試點地區之一的上海有3.06萬名投保人,繳納保費2.42億元。
這意味著,試點以來,尚有4家已拿到資格的保險公司未“開張”。試點三地中,投保人和保費收入分別有81%和64%來自上海。此外,據《財經》記者了解,試點中的首月件均保費不足600元。
試點之初,曾有機構預測,在靜態測算下,稅延養老險將帶來千億元保費增量。然而現實很骨感。
稅延養老險遇冷之時,其他金融機構卻在加緊進軍“銀發市場”。稅延養老險產品試點開售三個月后,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也推出了首批養老目標基金。今年以來,銀行理財子公司也開始頻頻發力養老理財產品。
據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金融業人士透露,稅延養老險試點到期已逾一年,下一步該怎么辦,是否擴大試點范圍,一直沒有定論。其中一個爭議在于,是否要將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亦納入其中。
早在2018年,社會保險學會會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胡曉義就在北大“2018賽瑟論壇”指出,稅延養老險最大的亮點不在于稅收遞延,而在于中國養老保障體系中第三支柱的建設,將打破保險、基金、銀行儲蓄等不同業態各自分割、各自封閉的局面,在更高層面實現統籌規劃。
這同樣也意味著,如果第三支柱真正發展起來,需要多個金融主體和金融產品形態共同給予支撐。稅延養老險除了地域的擴展,未來有可能從保險向基金和銀行等其他金融領域擴展。
既要與其他養老保險產品競爭,又要與其他金融機構爭奪第三支柱這一藍海市場里的客戶,稅延養老險能否擺脫“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境地?
試點遇冷
兩年前的4月1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銀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醞釀十年的稅延養老險終于變成現實。
2018年5月1日,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啟動試點,為期一年。
隨后,相關的工作迅速鋪開,《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即“23號文”)、產品開發指引、獲得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名單等相繼發布。
一個月后,總部位于上海的太平洋人壽簽發了全國首張稅延養老險保單。中國人壽、平安養老險、新華保險、太平養老險和泰康養老險等公司陸續加入首批試點。
試點以來,銀保監會共發布了五批稅延養老險保險公司名單,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試點,其中合資壽險公司有八家。截至目前,仍有四家試點公司只有資格卻未“開張”。
當試點初期的熱鬧氣氛散去,稅延養老險這一新品種漸漸遠離塵囂,2019年幾乎鮮見稅延養老險的動向和宣傳。
近兩年來,同樣用于養老的年金型保險成為熱門險種,尤其是有的預定利率高達4%以上的年金型保險頗受市場歡迎,成為一些保險公司沖規模的利器。以試點地區之一的福建省為例,其2019年年金保險的保費規模約幾十億元,而稅延養老險的保費(含續期)僅三千萬元左右。
據了解,稅延養老險包括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等三大類,分別類似于傳統壽險產品、萬能險和分紅險、投連險,目前的年化結算利率多在3.5%。產品形態多、又有稅優的稅延養老險為何反而受到冷遇呢?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稅延養老險的投保流程和抵稅手續都太復雜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投保熱情。”一位試點保險公司人士表示。
據了解,稅延養老險分為企業統一投保、企業組織員工個人購買,以及通過人力資源平臺類公司平臺投保等多種投保方式,其中最簡單的是企業統一投保的方式。
但是,對于投保企業來說,由其統一投保成了HR部門一樁麻煩事。如果由企業統一投保和報稅,投保人將抵扣憑證交給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由其填報參保清單、企業和個人財稅申報表、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再向稅務部門報稅。稅務部門還需在中國保信平臺驗證投保人的相關信息。
看似簡單的流程,在實操中要復雜得多。根據規定,參保資金的來源是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或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前列支標準以該額度的6%和1000元孰低為準。
“6%的限額怎么合理核算是個問題,需要逐月進行確認和調整,尤其是對于收入彈性的崗位,這就大大增加了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量,所以很多企業辦理這個業務的意愿不強。”上述試點保險公司人士表示。
在2019年10月20日召開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深化改革與擴大試點”研討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保障實驗室首席專家、中國養老與健康保險50人論壇秘書長鄭秉文曾建議,可以進一步簡化抵扣憑證手續簡化扣繳憑證管理,繳稅時可暫不提供憑證,由納稅人留存相關票據,核查時備用。
對于投保人而言,扣稅金額少,亦令其動力不足。以上海稅前月收入2萬元的情況為例,每月節稅僅250元左右。
此外,稅延養老險“不夠靈活”的產品設置,也在一定程度上削減了產品的吸引力。比如,除了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同所指的重疾的情況,稅延養老險不得退保。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后,不得變更養老年金領取方式。“對于一些消費者尤其是重視個性和自由的‘后浪’們來說,操作復雜卻省不了幾個錢,要激發他們的購買欲望挺難的。”一位保險公司銷售人員表示。
消費者不積極,保險公司的動力也不大。據《財經》記者了解,一些試點保險公司規定,銷售該產品沒有傭金提成,對于代理人來說,銷售該產品就成了“義務”勞動。上述保險公司銷售人員表示,“操作復雜的稅延養老險本來就不好賣,又沒有傭金,代理人更沒有動力了,還不如去賣年金險和健康險。”
據了解,為了完成考核任務,一些保險公司代理人甚至不得不開出“自保件”。
稅延養老險試點兩年來,“試點成效明顯低于預期”,已成為業界共識。
個稅改革沖擊波
蹉跎十年終于推出的稅延型養老險,卻生不逢時。一些保險業人士認為,稅延養老險試點效果不佳,除了產品本身設計與銷售的問題,與適逢個稅改革有一定的關系。
在稅延養老險試點落地四個月后,個稅改革實施,個稅起征點從每月3500提至5000元,擴大了較低檔稅率級距,同時首次引入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舊稅法之下,中國居民的工資、薪金所得,按月收入和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為七級。由于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時,投保人處于不同的生命階段,在累進稅率的條件下,養老金領取階段稅率一般低于繳費階段的邊際稅率,再加上延稅額在積累期的投資收益,稅延養老險能夠給個人帶來一定的節稅效果。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征收相當于7.5%的所得稅率,相當于提高了個稅起征點。
新稅法提高了個稅起征點,也意味著稅延養老險的受益群體覆蓋面隨之收窄。
據了解,新稅法實施后,稅延養老險至少在三個重要方面已與之不相匹配,面臨是否需要隨之改變的問題。
根據規定,稅延養老險個人領取環節按稅法改革前的7.5%稅率和3500元/月的起征點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領取期稅率對當期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20%及以上人群才有一定的吸引力。個稅改革后,如果仍沿用7.5%稅率,將出現稅負偏高的情況。
兩名全國政協委員——原保監會原副主席周延禮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孫潔在今年“兩會”聯合提案中建議,重新測算稅延養老險領取環節的稅率, 適當降低其適用稅率。
此外,新稅法將原規定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合并為“經營所得”。周延禮指出,根據新個稅法對歸并所得類型的調整,為了進一步擴大政策效應,稅延養老險的試點政策適用對象,建議擴大到所有取得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居民納稅人。
另一個問題在于,根據“22號文”規定,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予以免稅,其余75%按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但是新稅法已將“其他所得”從應稅所得項目刪除。
一位金融業資深人士表示,試點期已經到期,下一步稅延養老險如果繼續試點,可能需要完善和修訂現行規定。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積極協調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完善稅延養老險試點政策,擴大試點地區范圍。
多方搶灘“第三支柱”市場
稅延養老險遇冷之時,基金管理公司卻不斷推出養老目標基金并加大宣傳。隨著銀行理財子公司相繼成立,銀行養老型產品也不斷進入發掘“銀發市場”的潛力。
“第三支柱并不等于保險,保險公司并不是提供養老保障的唯一主體。”有專家如是提醒。在國外的成熟市場,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等都是養老市場的主力。
“22號文”亦指出,當試點結束后,根據試點情況,將結合養老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范圍。
2018年,證監會發布了《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養老目標基金也在2018年正式啟航。截至2019年,已設立的養老目標基金約為60余只,規模增量達200億元。
基金管理公司加快養老目標基金發行節奏的同時,養老目標基金的稅延優惠政策亦在不斷被業界所呼吁。一些基金業人士表示,從美國共同基金的發展顯示,稅收優惠政策成為其發展的重要催化劑。
一位保險公司投資部門人士表示,從目前目標養老基金的受眾來看,主要是一些中高收入群體,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與收益浮動型(C類)稅延養老險的目標群體的訴求有一定的重合,會形成一定的分流。
勁敵不止目標養老基金產品。
2019年銀行理財子公司開始規模化運營,截至2019年底,已有11家開業,其發行的銀行理財產品由銀行作為背書,起投門檻低,已成為理財市場的重要品類。今年以來,諸理財子公司又在頻頻發力養老理財產品,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推出了多款養老理財型產品。多位銀行理財子公司負責人對外表示,養老金是其資金來源重要的增量來源。
據了解,稅延養老險如果未來擴容,可能不僅是試點地域的擴容,還包括試點主體和產品形態的擴容。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金融業人士透露,目前關于稅延養老險的試點是否擴大、如何擴大,是當下爭論的一個焦點。“養老市場很大,都想做大這塊蛋糕。現在保險沒做起來,銀行基金券商也想進來。”
盡管目前尚不知曉稅延養老險下一步何去何從,養老第三支柱體系的改革已在啟動。早在稅延養老險正式落地之前的2018年2月,人社部、財政部便會同國家發改委、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部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
2019年6月,人社部官網發布消息稱,根據其規劃,未來擬考慮采取賬戶制,通過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服務平臺,讓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都能成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產品。
諸證券、基金業人士亦多次公開表示,第三支柱個人要有投資選擇權,讓每個人選擇合適自己的養老產品。而將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納入第三支柱投資范圍,賬戶制將是必然選擇。
多位保險業人士表示,若要在養老金市場謀得自己的一席之地,保險公司需要選準自己的定位,在精算、養老保險業務管理經驗、營銷團隊以及服務網絡等方面發揮既有優勢。
轉自: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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