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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出臺
2020/9/21 11:36:20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了《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對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明確提出有關要求。《方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了《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對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明確提出有關要求。《方案》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同時,為促進生物質發電項目充分發揮環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等方面的作用,確保補貼資金科學高效使用,在建項目應在合理工期內建成投產。《方案》明確,自2021年起,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包括2020年已并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及2021年起新并網納入補貼規模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更好的支持和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發展。同時,考慮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分地區差異化地合理確定分擔比例。具體分擔辦法將在2021年建設方案中明確。
《方案》明確,一方面要立足于多樣化用能需求,不斷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堅持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電則電,鼓勵加快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提升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另一方面,不斷落實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收、儲、運、處理”環節予以支持和補償。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區、市),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逐步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
《方案》圍繞“補貼資金申報”、“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兩項主要任務,一方面堅持“穩”,今年補貼資金安排仍沿用現有政策,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另一方面堅持“進”,堅定改革方向,持續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政策,明確市場預期,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提質增效。
《方案》提出通過建立監測預警制度,綜合評估行業發展情況,引導企業科學、有序建設,理性投資。一方面,對農林生物質發電產業發展規模進行年度預警;另一方面,對需補貼的生物質發電項目投資建設情況進行監測,按月發布項目并網信息。
為營造生物質發電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申報補貼項目的合法利益,防止項目運行中出現違規摻燒化石燃料、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最大限度保證補貼資金合理使用,《方案》引入了信用承諾制度,申報單位需承諾項目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建設運行合法合規。違背承諾的,自愿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承諾信息、踐諾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進行歸集應用。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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