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改方案公布:央企新配置轎車禁止超過18萬
2016/2/20 8:46: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方案昨日對外公布。要求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中中央事業單位要求車改過程中不得購置新車,央企若購置新車,商務型經營和業務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方案昨日對外公布。要求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中中央事業單位要求車改過程中不得購置新車,央企若購置新車,商務型經營和業務用車價格不得超過38萬元(不含購置稅),轎車型不得超過18萬元。
國家發改委官網昨日發布《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官網信息顯示,這兩份文件已于2015年12月29日下發。
根據方案披露的內容,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屬地化原則,與地方同步完成。企業方面,力爭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據統計,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涉及一級預算的中央直屬事業單位10余家,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所屬的各級事業單位1萬家左右,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100多家,還有數十家中央金融企業及各部委管理的中央企業。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中央事業單位和企業車改實施意見分別由國管局和國資委牽頭制定。
中央事業單位
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不再配車
中央事業單位車改方案要求,確保改革后公務交通費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財政預算支出。
方案指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等車輛,在確保節支的前提下,對參改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其公務活動出行。各部門機關本級的機關服務部門可保留1至2輛后勤服務用車。
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必要的業務用車等車輛,如醫療救護、新聞轉播、科學考察、技術勘察、檢疫檢測、環衛清潔等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這些車必須長期搭載固定設備并進行標識化管理,不得在公車改革過程中新增車輛。
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中央管理領導干部,由各部門自行選擇確定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或維持原有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改革后原則上不再配備工作用車。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