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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監管新規將出臺 企業與政策博弈仍繼續
2015/9/17 8:33:2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盡管全國性的專車新規即將出臺,企業和政策之間的博弈仍在繼續。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由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委擬定的,全國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盡管全國性的專車新規即將出臺,企業和政策之間的博弈仍在繼續。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由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委擬定的,全國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很快就要出臺,屆時交通運輸部將舉辦新聞發布會。
據了解,《辦法》對參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下稱專車)運營的公司、車輛、司機做出新要求。車輛、平臺公司需要獲得道路運輸許可證,專車司機需要獲得上崗證。車輛還需要獲得營運證,私家車需要把車輛屬性變更為營運車輛。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魏際剛分析稱,《辦法》制定過程中政府主要有兩方面的責任,一是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目前私家車接入專車平臺的成本較低,與專業運營出租車的公司相比,需要設定持證上崗等方面的準入規則,解決不公平競爭問題。二是要讓專車運營符合交通法規的運營許可,保障乘客的安全。私家車主的身份信息、車況信息和車輛實時定位信息都應被監管部門掌握,以此保證乘客的安全。
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今年3月份兩會期間曾表態,永遠不允許私家車進行專車運營。此次《辦法》還是給私家車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間,允許符合一定資質的私家車,屬性變更為營運車輛后進行專車運營。
但營運車輛使用年限的限制,將繼續讓私家車接入專車平臺的商業模式承受巨大壓力。據了解,目前參與專車營運的私家車基本都是小、微型機動車。對于這類機動車的使用年限,2013年開始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指出,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地方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
這意味著從事專車服務的私家車主,如果將車輛屬性登記為營運車輛,私家車使用年限將從不受限制到最多使用8年時間。使用年限限制帶來的高昂成本,無疑會導致大量私家車退出專車平臺。
但中國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秦偉認為,在車輛準入條件上,要不要將專車性質一刀切定義為營運車輛仍值得討論。2014年全國交通運輸統計公報顯示,全國出租汽車日平均運送乘客42次,但90%以上的專車每天接單在10次以下。因此有人建議可以將市場再做細分,把專車在非營運與營運之間單列一類,并通過保險制度創新來解決理賠和安全問題。
目前占據中國專車市場前三名的分別為滴滴、Uber和神州專車。滴滴、Uber的專車業務大部分由私家車來支持,《經濟參考報》報道稱,截至9月5日,滴滴出行的加盟私家車司機已達704萬。截至5月份,Uber在北京、廣州、成都、杭州注冊車輛達66萬,活躍數在22萬左右。有業內人士分析,私家車在整個專車市場中占比已超過90%。
滴滴和Uber通過私家車的接入快速搶占市場,并紛紛獲得巨額融資。但如果《辦法》落地,無疑會導致專車車輛大量減少,對運營產生重大打擊。排名第三的神州專車通過自有車輛、自建車隊的形式運營專車,受《辦法》影響較小。摩根大通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即將出臺的專車新政是神州專車模式的一個重大利好。《辦法》一旦落地,或許會引起專車行業新的格局變化。
但易觀國際分析師張旭表示,他認為該《辦法》落地的阻力還很大。企業肯定更期望對私家車放開,如果真是按傳聞的條款這樣進行限制,實際上是對共享經濟的否定。企業和政府間可能還在博弈,最終可能會對車況、司機設立準入標準,但對車輛的使用年限等后續情況沒有太多的限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此前曾多次表示對共享經濟的支持,9月10日,李克強在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表示,目前全球分享經濟呈快速發展態勢,是拉動經濟增長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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