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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十大電商領域典型法律案例發布 滴滴阿里榜上有名
2015/6/24 8:34:4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3日,記者從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獲悉,該中心發布了專業解讀電子商務法律的報告——《2014-2015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報告發布了“年度十大電子商務23日,記者從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獲悉,該中心發布了專業解讀電子商務法律的報告——《2014-2015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報告發布了“年度十大電子商務領域典型法律案例”:滴滴提供專車服務行政處罰案、阿里巴巴侵犯知識產權案、當當網網購進口巧克力無中文說明訴訟獲賠7萬元案、美團與大眾點評互訴圖片侵權案、阿里巴巴起訴自媒體人葛甲惡意詆毀案、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臺售假入刑案、“滴滴打車”和“滴滴”的商標訴訟戰、易到用車舉報滴滴快的合并涉嫌違規及行業壟斷案、天搜科技股份假借論壇營銷兜售APP涉嫌欺詐敗訴案、網站稱操作失誤拒兌現美團“零元餐”惹官司。
“滴滴提供專車服務行政處罰案”作為“互聯網專車第一案”,引起記者關注。對于此案例,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旭華認為,電子商務進入傳統行業勢不可擋,法律應與時俱進。關于專車的合法性問題,似乎成了這一電商模式發展面臨的最大問題。電子商務以強勢的方式介入傳統行業,傳統行業既得利益者奮起反抗,法律服務應當與時俱進,更加專業化服務。
“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臺售假入刑案”的主角是近來發展迅速但模式備受爭議的微商。從2013年5月起,微商何某開始通過兩個微信號,在朋友圈發布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檔化妝品的信息,之后被用戶舉報售假。何某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被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在微信朋友圈里開微店做生意,對店家來說交易快捷成本小,但對買家來說卻是維權艱難風險大。由于微商不具備經營的合法執照、資質和證件,也不像淘寶網購那樣具有第三方擔保的安全交易平臺,大多屬于暗箱操作的私售行為,因此,通過微信交易一旦出現糾紛,不能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又由于缺乏交易憑證或者是礙于朋友間面子,這些都增加了通過民法維權的風險。
“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電商平臺要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的監管,微信電商模式要健康發展,應讓規范的營銷機制先行。而對于監管部門來說,這種類似個人賬戶的網上營銷行為應當盡快納入到法治的框架中。”董毅智表示。
記者了解到,報告不僅解讀了電商領域的典型法律案例,同時還統計發布了包括電商立法、“微商”營銷機制、電商征稅、信息泄露、電商售假、商標搶注、不正當競爭、網絡實名制、虛假交易、P2P跑路在內的“2014-2015年度十大電商法律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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