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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微商十大生存方式解析
2015/4/24 8:32:3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微信自2011年發布至今活躍用戶已有5億人,這么大的蛋糕難免不讓人垂涎。起于朋友圈,閑散的個人開始攝食這塊蛋糕,微商就這么“刷”出來了,但爭食的越來越多,產品微信自2011年發布至今活躍用戶已有5億人,這么大的蛋糕難免不讓人垂涎。
起于朋友圈,閑散的個人開始攝食這塊蛋糕,微商就這么“刷”出來了,但爭食的越來越多,產品同質化讓第一批微商們迅速的被后來者所淹沒(或是被屏蔽)。取而代之的,是團隊化、集團式的新一批微商,像是思埠、俏十歲、韓束等品牌從C2C端走向B2C;以及做微商平臺的有贊、微店等。加之,微信自家開始在朋友圈“刷”廣告、賣流量,也更為微商生態的改變添火加油。
如果不能像大品牌那樣買廣告位(例如朋友圈中之前的:寶馬、可口可樂、海飛絲等廣告),或是如京東、美麗說那樣得到流量入口的話。散戶就需要依靠自己的人脈在朋友圈中“刷屏”,而在新聞中常會出現“小夫妻合伙做微商月入5萬”,“朋友圈買面膜月銷10萬”的“致富經”,依舊會鼓舞“新人”加入。一代新人換舊人,對于微商,一個長遠且現實的問題擺在大家的眼前——微商怎么生存,依靠什么發展?
不停的刷存在感——品牌
生存依賴于環境,微信是一款社交工具,微商便被打上了“信任經濟”的烙印(除去朋友圈中,那種所謂基于大數據的強制推送)。光靠朋友圈的“刷屏”、引流(量),微信上的你來我往,缺乏完善的交易體系和信任機制,(個體)微商的前路越走越窄,而大品牌則可通過無限發展代理(類似傳銷的發展方式)或買廣告的方式介入朋友圈。
不論是個體還是大品牌,在微信這方天地中刷存在感是必要的,而且還要不停的刷,當然一定要注意適度,真被屏蔽就完了。品牌是人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認可,也是消費者長期購買的信任之源,更重要的是品牌也是差異化、去同質化最顯著的標簽。
(題外話,后文會提及口袋購物和口袋通,這是兩家企業,口袋通現已改名有贊,品牌很重要不能讓人有混淆的意識。)
社會化營銷——知名度
微商有社交和電商兩種屬性,因而離不開社群,但社群的固化和中心化讓商品在拓展和拉新上變得很狹窄,如何發動社群和利用社群產生裂變式傳播成為微商社群化的最大問題。微商以“刷”為主,要善用社會化營銷提升知名度。造勢(制造輿論話題),利用社交網絡讓用戶自愿提供(UGC),讓更多的人知曉自己。
微商和社會化營銷脫不了關系。近年來人們的購物場景和方式都已改變,基于PC、移動的搜索缺乏可信度。相反,人們更易相信朋友的推薦,這種信任機制還會自發的傳播,利用“轉發”、“加好友”、“興趣小組”、“推薦”等方式。
舉一個例子,2013年初俏十歲進入微商市場,一年過后銷售額就已過億,他是怎么做的呢?俏十歲將原本堆積的存貨通過微信免費贈送給朋友,迅速在朋友圈引發了多米諾骨牌效應,知名度、粉絲數量裂變式的增長,不亞于《小蘋果》這種洗腦神曲。
社會化分銷需要秩序——體系
目前,微商的成長還很原始,只不過是將線下的代理模式照搬到線上,但由于圈子分散、人員分散,常出現串貨、價格混亂等問題。看到這一痛點,現在已經出現了專門針對微信公眾號提供營銷推廣服務的第三方平臺——微盟。這是典型的社會化分銷(SDP),將社會化媒體和移動社交的分散流量聚合起來,利用“微客(即消費者、粉絲、買手、兼職者或幫助供貨商做分銷的個人)”的力量幫助供貨商或分銷商分銷產品。
在SDP中有三大角色:供貨商、分銷商和微客。供貨商包括了品牌商、廠商等有貨源的一方;分銷商則以代理商、門店為主,主要是有團隊、有實體卻無貨源的一方;微客則由消費者、粉絲、買手等組成,是可以幫助供貨商做分銷的個人。
在SDP模式下,供貨商擁有特定的官方移動商城,向消費者統一管理、發貨和售后。分銷商無需囤貨,只需要通過各種渠道推廣帶參數的二維碼來吸引粉絲即可,一旦粉絲通過該二維碼關注了該商城,就會永久打上該分銷商的“DNA”。
完善的供應鏈——進口商品
微商的門檻很低(幾乎為零),只需注冊就可以“刷”。然而資源是有限的,難以做到平均分配,誰有可靠的供應鏈就可以持續發展,而單一的微產品嚴重制約了微商的發展,相對完善的供應鏈才能讓你成為“平臺級”的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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