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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P2P行業將設3000萬門檻和10倍杠桿管理
2015/3/20 8:35:0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近日有媒體曝出,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召集各地省金融辦、行業協會,就網貸(P2P)監管細則進行討論,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行業關注。其中3000萬元準入門檻和10倍杠桿近日有媒體曝出,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召集各地省金融辦、行業協會,就網貸(P2P)監管細則進行討論,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行業關注。其中3000萬元準入門檻和10倍杠桿管理方式,更是讓P2P機構焦慮不已。
3000萬門檻過高?
眾所周知,P2P行業自發展伊始就無準入門檻,而這也是近幾年P2P如雨后春筍般成長的重要原因。隨著行業的壯大,業界對于門檻的呼聲漸高,低者如500萬元,高者則達5000萬元。此次透露的3000萬元準入門檻是否合適?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表示,過去監管層對P2P沒有注冊資本的硬性約束,也缺少從業人員資質的認定,因此出現了不少混水摸魚的平臺,倒閉、跑路現象不斷出現,劃定行業門檻必然令行業重新洗牌,讓優質、合規的P2P主導市場。
銀客網有關負責人表示,3000萬元門檻對主流P2P平臺沒有任何影響,去年下半年就有提高準入門檻的傳聞,“業界當時認為門檻可能會在4000萬左右,一些平臺那時起已開始增資,將注冊資本金抬高到5000萬元以上”。
記者統計發現,排名前20的P2P注冊資本均超過3000萬元,有的甚至超過億元,如真的出臺前述規定,對大型P2P機構并沒有影響,但對于一些小型、特別是細分P2P,如對一些做專業貸款業務的機構會有較大影響。
10倍杠桿或引發風險
如果說準入門檻的提高意在加強中小P2P平臺監管的話,10倍杠桿管理方式或許指向大型P2P平臺。一位接近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除了10倍的關鍵數據,杠桿管理所針對的是存量業務還是新增業務也很關鍵,政策效果也會大不相同。
據了解,P2P交由銀行托管的保證金規模是按照平臺實際運營情況衡量的,包括平臺拖欠率和違約率等歷史記錄、當前和未來的經濟環境變動,以及當前未償還貸款余額等。從行業普遍做法來看,風險保證金根據借款期限來劃分,借款期限12~18個月按借款金額的2%計提,18~24個月及24個月則分別按3%和4%計提。
業內人士稱,如果這一監管真正實施,有可能帶來行業系統性風險的集中爆發,“小機構可能遭遇淘汰,大機構則因在業務擴張時難以匹配相應的保證金而造成資金短缺!绷硪环N聲音則認為,以平臺杠桿作為衡量風險的單一參考的做法有待商榷。銀監會對P2P的定位是中介機構,本身不進行擔保,也不設置資金池,因此進行杠桿限制是否有必要需要進一步討論。
事實上,在增強平臺抗風險能力上,以金信網為代表的平臺都設有風險準備金,即平臺從每一筆借款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相應資金放入風險備用金獨立賬戶。此外,也可參照傳統金融機構的做法,從稅后利潤計提一部分作為一般風險金,用于對沖不確定性的非預期風險損失,增強平臺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
分層監管更被期待
目前來看,規模較大的平臺幾乎都不符合10倍杠桿的規定,如果進行杠桿限制管理,一些大型平臺的風險將被一次性釋放。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對P2P平臺進行杠桿限制管理應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畢竟杠桿的高低與平臺的業務類型、注冊資本金規模、風險準備金規模、平臺業務及資金分散度等多個因素密切相關。對于純信息中介的平臺,是否有必要進行杠桿限制有待商榷,而對于類金融機構平臺,可根據行業情況重新評估,確定合理的杠桿倍數。目前來看,監管政策“松”可能比“強”效果更好,市場會在發展中優勝劣汰,形成行業自律,而一旦進行“強”監管,很有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的倒閉跑路,引發行業風險。
對于整個行業來說,期望的是合理的監管,才能使得這個行業健康發展下去,現在很多小型P2P跑路,影響了整個行業的聲譽,行業確實到了優勝劣汰的時候,監管層一般會將消息放到市場上并引發業界討論,具體的執行細則還要看監管層最終如何權衡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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