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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砷超標產品已送復檢
2009/12/1 20:01:1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農夫山泉砷超標產品已送復檢據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祿介紹,10月中旬,海口市工商局開始對海口市內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等流通領域的飲料進行專項抽查,隨后委托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測技術中心對抽檢產品進行檢測。11月23日的檢驗報告結果顯示: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生產的30%混合果蔬、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溶C100西柚汁飲料和統一企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桃多汁等3種飲料總砷含量超標。據介紹,砷是毒性非常強的污染物,它的氧化物即是人們常說的砒霜,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要比銅和鋅大得多。
王建祿說,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向消費者發布消費警示,并告知經銷商趕快對問題產品下架,開展自查自糾,等候處理。11月28日,農夫山泉對抽檢程序和結果提出強烈質疑,并稱“該批次產品交由廣州市檢測中心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合格”。但王建祿表示,“我們抽檢的農夫飲料是6月27日和8月16日生產的產品批次,而農夫山泉在廣州抽檢的是6月28日生產的產品批次,這種質疑并不成立。”
據王建祿介紹,根據企業方要求,海口市工商局已經將樣品檢驗備份送往北京的權威檢驗部門復檢,復檢結果有望今日或明日出來,“希望廠家能夠正確對待,配合工商部門和質檢部門進行復檢。”王建祿說。
統一、農夫山泉“砷超標”羅生門
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例行發布了“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第8號商品質量監督消費警示”。一周過后,此事引發的風波,至今仍未平息,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這種警示,我們今年在此之前已經發了7次,消費者都很認同。”一位海口市工商局人士對本報記者稱,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督抽檢,是該局的一項常規工作,這一次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的反響,主要因為“農夫山泉和統一這兩家企業太有名了”。
消費警示稱,農夫山泉和統一的三款果汁飲料“總砷超標”。“砷”是一種重金屬元素,由于砒霜的主要成分為“三氧化二砷”,雖二者并非同一物質,但一時間,農夫山泉和統一陷入“砒霜門”。
11月26日,統一企業中國投資公司稱,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涉嫌超標的該批次產品的檢測結果顯示,“總砷含量”小于0.05mg/L,低于國家標準0.2mg/L。30日,農夫山泉亦稱,根據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廣東省河源市質量計量檢測所的檢測報告,農夫山泉兩款產品“總砷含量”合格。
“海口工商局在抽樣、告知、發布、復檢等方面,存在嚴重的不依法行政的問題。”11月30日下午,農夫山泉新聞發言人周力對本報記者稱。
同日,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晱更是直指:“這一事件,是繼前段時間(農夫山泉)‘水源門’、‘假捐門’之后,又一起經過蓄意策劃和操縱的惡性事件!”
但海口市工商局主管此事的副局長王建祿堅稱,“我們肯定是依法依規的,否則,這種事情誰能擔當得了”,他還表示,“近日,我局會將權威部門的復檢結果在主要媒體上公布”。
事件的真相,至今尚未清晰。
不過,這一事件顯示,對公眾而言,即便是在“三聚氰胺事件”已經過去14個月之久以后,一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仍需等待。
海口工商局:并非信口雌黃
11月24日,海口當地媒體報道稱,根據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發布的商品質量監督消費警示,部分批次的農夫山泉30%混合果蔬、農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飲料以及統一蜜桃多汁,總砷含量超標。同時公布的,還有另外六款產品含二氧化硫等超標。
“我們不是信口雌黃、空穴來風!”11月30日,海口市工商局一位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據其介紹,工商局下屬的食品監測組,每天都會去市場抽檢產品。在11月下旬的一次抽檢中,他們發現了農夫山泉和統一的上述飲料存在問題。
同日,海口市工商局市場科一位人士,還向本報記者介紹了此次抽查的另一個背景:此前的9月中旬,國家工商總局專門下發了一份名為《關于認真做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183號)的文件。市場科負責此次抽檢并發布警示。
而對“問題產品”最終檢測,則由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下轄的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進行。“這家機構是海南省技術最好的,設備達到歐盟要求,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檢驗的。”上述市場科人士稱。
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一位何姓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證實,該中心的確檢測過海口市工商局委托的一批產品。
不過,對于是否存在砷超標,他表示并不清楚。按照他的說法,中心只負責提供最后的檢測結果,至于標準是什么,超標與否,最后都由工商局來作判定。而對于具體產品的砷含量,該負責人表示,因保密協議不方便提供。
據前述海口工商局人士透露,鑒于此次警示已經引起全國范圍的關注,目前,海口市工商局已經委托“一些更加權威的機構”進行檢測,“很快會有個結果出來的”。
本報記者從統一方面了解到,海口工商已于11月28日將同批產品送至北京國家級檢測機構進行最后復檢,“預計2天后出具檢測結果”。
農夫山泉:有人幕后操縱
“‘砒霜門’事件已經發生了7天,但我們至今未從海口市工商局獲得任何有關本次抽樣檢測的書面資料、處罰決定或通知,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農夫山泉新聞發言人周力稱。
據周力介紹,11月23日,海口市工商局向農夫山泉的海口經銷商發出通知,要求其于25日前往工商局接受詢問,但并沒有提“砷超標”一事。24日,消費警示曝光后,農夫山泉才知道“總砷超標”一事。
周力稱,25日,“農夫山泉曾派人與經銷商一起到了工商局,要求了解抽樣和檢測環節的信息,均遭到拒絕”。
農夫山泉方面援引《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稱:工商部門在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取樣,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樣,并且,所有抽樣應當由被抽樣檢驗人確認,抽樣記錄應當按檔案要求管理,公眾有查閱監督檢查記錄的權利;工商部門在收到檢驗結果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檢驗結果通知被檢驗人。當被檢驗人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應當申請復檢,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并以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農夫山泉方面稱,其曾“多次要求雙方共同盡快抽檢、復檢,卻被告知重新抽樣本批次產品是不可以的,不可能推翻海南最高權威檢測機構的結論”。
農夫山泉直指海口工商局“越權”。農夫山泉律師葉志堅表示,“發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屬衛生行政部門的職權。工商局是無權發布砷是否超標這樣的信息,也無權發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背后有人在推動!”30日下午,鐘睒晱一再表示。
而其依據之一便是,海口市工商局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曾向該公司經銷商表示:該事件很嚴重,與三鹿毒奶粉事件相似,媒體一旦披露農夫山泉就將破產;若不與工商搞好關系,產品在海南就賣不了了,等等。
2009年以來,圍繞農夫山泉的爭論不斷。從“水源門”、“假捐門”再到現在的“砒霜門”,在鐘睒晱眼里,這是“幕后黑手”在四個月內對農夫山泉發起的第三次攻擊。在他看來,買通個別行政執法機關的個體——向個別紙制媒體披露負面信息——通過網絡媒體擴大惡劣影響,這是幕后黑手的典型操作手法。
鐘睒晱稱,盡管農夫山泉在海南的市場很小,但是這次事件對農夫山泉在全國的市場造成了很負面的影響,造成的損失在10億人民幣以上。
食品安全監管:尚需完善
砷,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當然同樣存在于飲料產業鏈之中。防止“砷含量超標”,是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職責所在。
一位大型飲料企業的高層對本報記者表示,“砷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包括:原料本身受到污染——目前,果汁飲料多為濃縮果漿還原,若使用了受到污染的濃縮果漿,則成品果汁就可能受污染;原料用水受到污染——果汁的制作工藝中,需要使用水來加工還原濃縮汁,產品用水需經過一定的凈化處理;制造時發生污染,生產設備可能是污染源。
但這位高層同時表示,檢測部門“搞烏龍的可能也存在”:一般來說,公布產品不合格,工商部門會有兩塊收入,一塊是行政罰款,一般會有幾萬元,一塊是不曝光到媒體的“公關費”,每年各地的工商都會以這些方式去“找錢”。
“目前,雖然大部分工商系統已經比較規范了,但還是有一些地方的工商,會想辦法跟企業要錢。”這位大型飲料企業的高層稱。
此次“砷超標”事件的真相,至今尚未清晰。而公眾的知情權,已被上述的各種“可能”淹沒。
事實上,一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已經反映出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漏洞:整個食品產業鏈的監管者包括農業部、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安部等十多個部門,造成的結果便是,容易出現重疊、模糊和真空地帶。
乳業專家王丁棉曾指出,“三聚氰胺事件”的爆發,與政府的監管不到位和失職有很大的關聯性。“監管職責不清,十個部門還管不好一條牛一杯奶,發生了食品安全事故也追究不到負主責的單位,甚至是互相推諉的現象時有發生。”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但具體到,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多個部門、各個地區之間如何協調,如何統一發布信息,仍存在諸多模糊地帶。
“對于食品安全是多頭管理好,還是單頭管理好,我們無法評價。我們只希望職能部門能依法行政。”周力稱。而鐘睒晱則直接表示,“一定要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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