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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推進國企混改,助力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2025/3/13 21:58:20 來源:界面新聞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企混改不僅是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向,更是實現國有資本與非公有資本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有效途徑。混改的核心在于通過引入非公有資本,優化國企的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經營效率。王云華
國企混改不僅是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向,更是實現國有資本與非公有資本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有效途徑。混改的核心在于通過引入非公有資本,優化國企的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經營效率。具體來說,混改具有以下幾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是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擴大國有資本的影響力。通過混改,國有資本可以用較少的資金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形成國有控股、參股企業,進一步擴大國有資本在國民經濟中的滲透力和影響力,實現國有資本“活起來、動起來、強起來”。這有助于夯實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基礎,鞏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政權的穩定。
二是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規范經營管理。混改可以將國企在財務、法務、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制度和經驗引入混改企業,同時影響參與混改的民企,鼓勵、支持、引導混改企業和民營企業規范經營行為,解決稅收、用工管理、政企關系、安全生產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升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和企業家健康成長。
三是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注入新的活力,優化資源配置。國企混改,第一是通過引入非公有資本,推動國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真正實現“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全面提升我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經營效率;第二是利用民企貼近市場、懂經營、有創新、講效益、決策流程快、行動靈活等優勢,給國企注入新的活力;第三是將國企的低效資金和銀行資金重新配置到更有活力的生產性領域。還有助于解決民企融資難和民間投資風險及金融詐騙等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利用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推動經濟發展,助力經濟轉型升級。
四是與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合作,提升企業內控水平。我國有一大批具有經濟實力、發展眼光、政治覺悟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和企業家,他們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如果國企混改與這些民企和企業家合作,民企股東出于逐利需求和社會責任感及零距離接觸的便捷,可以形成有效的內部制衡機制,提升企業的內控水平。
五是有助于提升公有經濟的國際形象和與外資的結合度。混改有助于破除國際上對我國國企“封閉單一、集權經營、占有國家資源”的刻板印象,可以展現中國國企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開放態度和適應能力,有利于推動國有資本并帶動民企在全球經濟中的積極參與和影響力提升。
盡管具有諸多重要意義,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公司治理混亂、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等問題,造成社會負面影響。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治理機制轉型滯后。有些公司市場化轉型不足,混改企業仍由行政任命的董事長主導決策,缺乏外部董事或者外部董事淪為“橡皮圖章”,導致一些重要提案被長期擱置無法執行。
二是管理層違規操作。有些國企委派在混改企業的高管,沒有盡到忠實勤勉義務,甚至存在違規操作,導致混改企業管理混亂、經營虧損、資產貶值,甚至陷入破產倒閉的困境。
三是決策由“內部人控制”。由于部分國企、尤其是混改后國有股東的監管力度減弱,“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長期缺乏有效制衡,導致公司內部糾錯機制失效,企業治理混亂。
四是民企股東無法有效發揮作用。在混改企業中,國有股東和民企股東都應該利用自身優勢發揮作用,但有些混改企業中民企股東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合法權利被剝奪,導致民企股東無法有效發揮自身優勢和監督作用。
盡管混改在實踐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但不能因噎廢食。混改的方向正確毋庸置疑,對于存在的問題應積極解決,通過廣泛調研,主動尋找和完善符合混改企業的綜合治理措施,堅定不移地推進國企改革。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權力制衡。構建多維度協同治理架構,明確不同層級資產的決策權限。同時,落實黨組織嵌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權責邊界,避免“內部人控制”。
二是完善法律法規,構建高效司法救濟機制,加大董監高違規成本。根據混改企業的形式和特點及普遍出現的問題,創新公益訴訟支持體系。針對混改企業中的系統性違法違規和董監高惡意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檢察機關應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督促國資監管部門和董監高依法履職,確保混改企業規范運作,推動混改企業健康發展。
三是健全資產監管體系,防范流失風險。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對市場、操作等風險進行實時監控;規范交易流程與市場化定價,采用公開競價機制,避免暗箱操作。
四是強化輿論監督與社會共治。混改企業應當建立陽光化的信息披露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企業的重大決策和經營狀況公開透明。同時強化輿論監督和抓典型從嚴處理,形成廣泛威懾效應,推動混改企業規范化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國企混改是利國、利民、利企的重要舉措,應當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強化監督機制、保障民企股東權益等一系列綜合治理措施,堅定不移地推進國企混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國有資本與非公有資本的“國民共進”,推動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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