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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建設的思考
2022/2/15 10:46:14 來源:中國環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顧澤平在VOCs凈化工藝中,活性炭吸附技術簡單有效、成本低、適應范圍廣,是目前VOCs凈化的主流技術之一。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顧澤平
在VOCs凈化工藝中,活性炭吸附技術簡單有效、成本低、適應范圍廣,是目前VOCs凈化的主流技術之一。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分散吸附、集中脫附模式的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項目,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有關研究表明,推進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建設也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運維成本,實現環境污染防控與資源節約雙重利益。
目前,我國一些省市活性炭集中再生項目建設已取得了明顯進展,如浙江、山東、廣東等地已開展了相關項目試點建設。其中,浙江大力推進活性炭集中處置再生中心項目建設,紹興、湖州、臺州等地已建成了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2021年,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出臺了《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體系建設技術指南》,積極推進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VOCs治理體系建設。
在推進活性炭集中再生項目建設中,也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項目建設需要前期開展大量市場調研,如果沒有充分調研并合理規劃,可能導致項目選點不合理,產生“吃不飽”“吃不下”“吃不了”的問題,也可能導致行業內部價格惡性競爭,影響行業健康發展。二是由于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壓力不足、企業為了節省成本等原因,可能導致小散企業更傾向于不主動及時更換廢活性炭。同時,服務小散企業會提高交通、技術服務等運行成本,導致有些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更愿意服務大型企業,對服務小散企業的動力不足。三是部分活性炭集中再生項目自身經濟、技術能力不強,運行壓力較大。對于服務小散企業的活性炭管理,要求活性炭集中再生項目有嚴格的產品入廠質量檢測(顆粒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和統一的活性炭標準。而且對大量小企業的活性炭進出實施精細化管理,需要項目實施企業有很高的管理水平。對于小散企業廢活性炭實施收運、安裝、上門服務等業務,也提高了項目實施企業運行成本,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壓力。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建設工作,筆者結合相關工作調研,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進一步加強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VOCs治理體系總體布局規劃。開展區域活性炭集中再生市場需求摸底調查,調查廢活性炭處置市場需求分布情況以及有關企業投資意向等,為開展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建設提供基礎數據支撐。根據調查摸底數據,合理布點規劃,既要確保項目合理選址,建在活性炭處置需求較集中的區域,也應避免布點過于集中,造成行業內部惡性競爭。
其次,進一步加強對活性炭使用企業的政策引導和執法倒逼。積極引導廢氣治理企業委托集中再生中心處置廢活性炭。可通過開現場會的形式,把行業代表企業請到由集中再生中心改造好的企業參觀,以引導自愿形式,推進周邊企業將飽和活性炭委托給集中再生中心處置再生。同時,加強執法監管力度,通過加大抽查頻次、檢查企業活性炭臺賬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查處涉及廢活性炭不正常使用的環境違法行為。通過第三方運維單位,在企業安裝視頻監控、用電監控等方式加強對企業的監控,把第三方運維與活性炭集中再生結合起來,倒逼活性炭使用企業及時更換廢活性炭。
第三,進一步加強對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項目的政策支持、技術服務和集中監管。加強對集中再生中心項目的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進項目的審批落地,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各級生態環境資金補助范圍。進一步加強對集中再生中心項目的技術服務,組織相關行業專家對企業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幫助企業提升運營能力,推動企業建設中控系統,提高運行效率,節省人力成本。加強對集中再生中心項目的重點監管,通過以點帶面,全面提升轄區內企業正常使用活性炭設施的水平。
作者單位:浙江省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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