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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曝光一款即食海蜇頭 鋁的殘留量超標
2021/11/3 19:16:14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5期)顯示,鎮江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學府店銷售的、標稱寧波金鼎海鮮食品有限公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5期)顯示,鎮江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學府店銷售的、標稱寧波金鼎海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鼎海鮮食品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生產日期/批號: 2021-02-20),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事實上,海蜇加工過程需要使用大量的鹽和明礬(硫酸鋁鉀)鹽漬新鮮海蜇,使其大量脫水而成,同時起到防止海蜇腐爛的作用。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硫酸鋁鉀(又名明礬)和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殘留量為≤500mg/kg(以Al計)。鋁的主要毒性表現在神經毒性、生殖和發育毒性,沒有致癌性。鋁雖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攝入就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這不僅取決于食品中鋁的含量,還與食用這些含鋁食品的數量以及食用時間長短密切相關。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相關資料發現,金鼎海鮮食品公司生產的水產制品此前還被查出其他質量問題,如菌落總數超標等。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2021年1月8日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期)顯示,蘇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銷售的、標稱寧波金鼎海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絲(生產日期/批號:2020-09-03),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016年8月16日,原上海市食藥監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企業的核查處置情況顯示,上海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經銷、標稱寧波金鼎海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阿竹優質蟹糊抽檢不合格。對此,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向上海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發出了責令停止銷售通知書,要求落實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和召回等措施,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該店從金鼎海鮮食品公司共采購被抽檢批次的“阿竹優質蟹糊”240瓶,已銷售146瓶,下架召回94瓶。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99.3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不合格食品已銷毀。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金鼎海鮮食品公司因生產銷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于2020年12月8日被寧波市江北區市場監管局罰款0.5萬元。
此外,天眼查數據顯示,金鼎海鮮食品公司在2019年7月17日還被寧波市江北區市場監管局處罰過,處罰事由涉及: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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