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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27個省會城市食品召回信息透明度為零
2016/3/19 8:47:1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實施食品召回是加強生產加工后續監管的一種有效措施。食品召回制度與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相互配合,共同作用,對于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監管,有效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實施食品召回是加強生產加工后續監管的一種有效措施。食品召回制度與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相互配合,共同作用,對于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監管,有效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月15日,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發布的《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透明度觀察報告》披露,在對全國27個省會城市食品藥監管理部門的網站,關于食品召回信息透明度的觀測評估顯示:27個省會市局全部為零,也就是說,27個省會城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沒有一家披露當地的食品召回情況。
動態監管信息披露全部不及格
據《報告》負責人、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李媛媛介紹,此次觀察對象共59個,包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全國31個省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和27個省會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根據《報告》調查結果顯示:那些涉及食品安全風險警示、食品召回、食品安全抽檢、違法查處和行政處罰等監管活動一線的信息,最值得普通消費者關注,而且也最應該及時、高效地公開和傳播。
負責此次《報告》發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牛津大學法學博士彭钅享向記者介紹:“所謂辟謠要比謠言跑得快,對于上述這些信息的披露也最緊迫。”然而,我國食藥監管部門在這方面表現是“重完成時,輕進行時”——食品安全監管動態信息公開是整個測評項目中得分最低的“重災區”。國家食藥總局得分率為46.55%,省、市食藥局平均得分率僅為38.45%。
具體而言,省級食藥局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平均得分率為49.35%;抽檢信息公開得分率為76.13%;查處違法食品廣告信息公開的平均得分率為45.81%;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得分率為55.91%。省會城市食藥局在這些信息項上的透明度則顯著更低:分別為34.44%、24.44%、21.48%和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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