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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支付被實名舉報無照經營 資金沉淀成爭論焦點
2016/3/4 8:52:1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作為O2O的核心環節,支付自然成為了美團意欲切入的市場,不過,市場留給它的空間似乎并不多。2月26日,美團支付正式上線美團APP,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和Appl作為O2O的核心環節,支付自然成為了美團意欲切入的市場,不過,市場留給它的空間似乎并不多。
2月26日,美團支付正式上線美團APP,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和ApplePay并列。美團這一隱蔽的“小動作”,終于使其背后隱藏的真實意圖浮出水面:進軍互聯網金融消費領域,打造自己的“支付帝國”。
然而出乎美團方預料的是,之后的29日,微博實名認證為“律師熊萬里”的用戶“熊大律師”發布微博稱,其本人已向央行等監管部門實名舉報,美團在沒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從事第三方支付結算業務,已經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甚至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這一消息的發布讓美團方陷入了支付權限的羅生門,而業界質疑與贊同的聲音也是層出不窮。
昨日,美團總部一位公關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美團一直與銀行、銀聯、支付寶、微信等機構合作,提供了多種支付渠道。“美團網并沒有單獨為美團平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結算業務。這是電商平臺一貫的做法,與在線旅游和出行打車之類的互聯網公司做法類似。”
實名舉報美團支付被指無證經營
近日,美團支付在美團APP悄然上線,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和ApplePay并列。可以看出在O2O市場地位穩固后,美團有意打造自身支付產品。
熊萬里認為,美團在團購、充值購買、優惠買單三項業務中,均需通過“用戶支付—美團網—商家”這一資金流向的過程,美團網實際上在交易雙方之間進行了資金轉移行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況下,違法開展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熊萬里在微博上公布的舉報信中指出,美團旗下的美團支付、團購券、美團優惠買單這三大業務,分別對應了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的網絡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三大服務,已經屬于事實意義上的網絡支付和收單服務。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必須拿到支付牌照才能進行網絡支付和收單服務,然而查閱已經拿到支付牌照的267家企業清單,美團及其母公司三快科技并未在上面,也就是說美團并沒有獲得人行頒發的支付業務牌照。
在此條微博的回復中,還有人“陰謀論”地評論,熊律師是收了支付寶的錢,專門來“替人消災”的……
對此熊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只是希望引起監管層的注意,具體處罰要看監管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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