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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針對專車新政向交通部提3條建議(全文)
2015/10/20 8:33:2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10月19日下午消息,滴滴出行針對交通運輸部最近推出的關于網絡約租車的征求意見稿公開發表3條建議,建議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建議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10月19日下午消息,滴滴出行針對交通運輸部最近推出的關于網絡約租車的征求意見稿公開發表3條建議,建議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建議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的方式管理網約專車;建議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展和管理留空間。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動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針對意見稿,很多人認為,專車被管死。在意見稿出臺后,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舉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政策研討會。參加研討會的專家包括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張維迎、周其仁、薛兆豐,國務院研究室工業交通貿易司司長唐元,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副總工程師何霞,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余暉,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研究院院長張國華,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顧大松,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20余名專家。在發言中,專家對“專車新政”提出了意見,很多甚至是尖銳批評。
其中,薛兆豐對“專車新規”6個方面提出質疑,堪稱是扼殺專車的“6大殺手锏”。首先是網絡平臺經營者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備的問題,粗略來算,網絡部分可能需要向2000多個縣市報備,程序復雜。第二就是網約車必須登記為營運車輛,這樣很多車輛就退出了平臺。
再者便是對專車的數量和價格的管控,薛兆豐認為,網約車是在市場的驅動下發展起來的,應該遵循市場的規律,數量和價格管控等于走了傳統出租車管理的老路,造成權利尋租空間。最后一把殺手锏便是網絡平臺不得在當地占有市場主導地位,他認為互聯網平臺最大的優勢便是品牌經濟,聲譽經濟,在行業的優勝劣汰中,最后兩三家優質服務商肯定占主導地位,因此,這也不符合市場規律。
而之前,征求意見稿一出臺,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就曾指出,“現在社會上很多人擔心這個管理辦法出臺之后把專車管死,我認為這是對管理辦法的一種誤解和曲解。我們是為了給網約車(俗稱專車)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
針對意見稿,滴滴今日公開發表意見,指出,滴滴平臺上75%的司機每天接單數不超過4單,屬兼職性質,如果要求網約專車車輛變更為營運性質、兼職司機需考出租車從業資格證,可能使大部分兼職司機和車輛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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