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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3.41萬人通過大病保險受益
2015/8/13 8:33:4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014年7月1日本市啟動實施了《天津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制度運行一年來,全市3.41萬人通過大病保險報銷醫療費用,支出資金1.43億元,其中報銷金額超2014年7月1日本市啟動實施了《天津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制度運行一年來,全市3.41萬人通過大病保險報銷醫療費用,支出資金1.43億元,其中報銷金額超過萬元的有6500余人,最高報銷達到17萬元。
據了解,參加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在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金額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過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據悉,天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從建立之初即實行全市統籌,凡是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尤其是廣大農村居民和學生兒童,直接納入大病保障。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籌集,個人不繳費。
天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按照“分段計算、累加給付”的原則確定,報銷比例達到50%以上。具體待遇標準是: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2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報銷比例分為三段,2萬元至10萬元之間報銷50%、10萬元至20萬元之間報銷60%、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報銷70%。此外,對于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實際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還可以由承保商業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度實施一次性特殊幫助。
天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實施后,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相互銜接。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的民政優撫、低保、特殊困難、重度殘疾等困難群體人員,依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順序結算醫療費用,并實現“一站式”聯網報銷結算。
同時,天津建立了大病保險制度監督管理機制和信息公開、投訴受理等渠道,并納入醫保實時監控系統,確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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