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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資源稅按8%稅率執行 取消三項規費
2015/1/4 15:33:4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記者從山西省地稅局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資源稅按8%的稅率執行。
從2014年12月1日起,全國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各省將按2%至10%自定稅率。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啟動前,山西、陜西、內蒙古等煤炭主產地已提前把清費目光鎖定“亂收費”。經過近半年的清理規范,山西減輕煤炭企業負擔170億元。
據了解,此次稅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礦產資源補償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三項規費,連同原有從量計征稅的資源稅一并計算,此四項稅費負擔的實際稅率遠大于8%。
山西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說,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使資源稅稅收與資源價格的聯動更加緊密,調節機制更加靈活,調節功能更加強大,組織收入能力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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