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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深惠兩市 廣東2015年起商業與普通工業用電同價
2014/12/30 15:29:5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消息,該省除深圳和惠州市以外的其他地區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實現商業與普通工業用電同價。同價后的商業電價和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統稱為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消息,該省除深圳和惠州市以外的其他地區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實現商業與普通工業用電同價。同價后的商業電價和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統稱為一般工商業電價。
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除深圳和惠州市外的其他地區,其商業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8分,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統一提高1分,從而實現兩類電價同價。
此次電價調整,廣東省商業電價每年的降價金額達到24.26億元,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每年提價金額5.53億元,全省銷售電價合計年降價金額18.73億元。
文件同時規定,惠州市在2012年已實現工商業用電同價的基礎上,商業專用變壓器用戶暫停執行峰谷電價政策,同時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6分;深圳市由于電價結構與其他地市不同,其銷售電價暫維持不變,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應盡快制定深圳市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方案,上報省里審批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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