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4.0%
2025/3/19 11:58:52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2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83731億元,同比增長4.0%。其中,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76838億元,增長4.8%。 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鎮消費品零1—2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83731億元,同比增長4.0%。其中,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76838億元,增長4.8%。
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鎮消費品零售額72462億元,同比增長3.8%;鄉村消費品零售額11269億元,增長4.6%。
按消費類型分,1—2月份,商品零售額73939億元,同比增長3.9%;餐飲收入9792億元,增長4.3%。
按零售業態分,1—2月份,限額以上零售業單位中便利店、專業店、超市、百貨店零售額同比分別增長9.8%、5.4%、4.0%、0.4%;品牌專賣店零售額下降0.8%。
1—2月份,全國網上零售額22763億元,同比增長7.3%。其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8633億元,增長5.0%,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22.3%;在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中,吃類、用類商品分別增長10.8%、5.4%,穿類商品下降0.6%。
附注
1.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網上零售額:是指通過公共網絡交易平臺(包括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臺)實現的商品和服務零售額之和。商品和服務包括實物商品和非實物商品(如虛擬商品、服務類商品等)。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但不包括非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
2.統計范圍
從事商品零售活動或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個體戶)、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個體戶)、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戶)。
3.調查方法
對限額以上單位進行全數調查,對限額以下單位進行抽樣調查。
4.計算口徑
由于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戶)范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限額以上單位消費品零售額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單位、個體戶)統計范圍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戶)達到限額標準納入調查范圍,同時也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戶)因規模變小達不到限額標準退出調查范圍,還有新開業、破產、注(吊)銷企業(單位、個體戶)的影響。
由于納入網上零售額統計的重點平臺范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平臺統計范圍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有新增平臺納入調查范圍,也有不符合統計制度要求的平臺退出調查范圍。
5.環比數據修訂
根據季節調整模型自動修正的結果,對2024年2月份以來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環比增速進行修訂。修訂結果及2025年1、2月份環比數據如下:
6.同比增速說明
根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網上零售額數據進行了修訂,2025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網上零售額相關指標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徑計算。
轉自:國家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