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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把握“無廢城市”建設內涵和垃圾治理規律
2022/3/28 15:36:14 來源:中國環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熊孟清依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無廢城市”建設要“持續推進固體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即建設一個“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綜合利用、◆熊孟清
依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無廢城市”建設要“持續推進固體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即建設一個“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綜合利用、填埋處置”三位一體的垃圾治理體系,實現“減量、循環”的資源保護目標、“環保、低碳”的環境保護目標和“正義、公平”的社會治理目標。
垃圾源頭減量有兩種途徑。一是減少單位城市生產總值的垃圾產量,即減小垃圾產量的平均基數。比如從原來的100kg/萬元GDP減小到80kg/萬元GDP。主要是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標準和產品的使用壽命,避免在生產過程中原材料以邊角料形式直接變成垃圾。還要避免原材料以過度包裝物等形式不必要地附加在產品上,把這種“垃圾”轉移給消費者,以及避免在使用過程中因人為因素縮短使用壽命而使產品過早地變成垃圾。
二是削減城市生產總值增長所引起的垃圾增量,即降低垃圾產量的增長速度。主要是推進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城市發展和建設,創新生產生活的應用場景、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推廣增材制造方式,增強人民群眾的綠色生產生活意識,發展新業態、新生態鏈和經濟生態圈,提高城市發展與生產過程的管理水平、規模效應和科技水平。
總體來看,垃圾源頭減量,就是要求在源頭用好原材料和產品,盡量減少提高產品產量時所增加的原材料投入,以及提高產品的使用壽命。
垃圾源頭減量應促成垃圾產量的增長率低于城市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城市生產總值的增長率與垃圾產量的增長率之比,即垃圾產量彈性,反映垃圾產量增長對城市生產總值增長的依附程度,是一個較好的垃圾源頭減量效果的衡量指標。源頭減量應促成垃圾產量彈性大于1,即城市生產總值的較大增長只引起垃圾產量較小的增大。而且,這種效果隨垃圾產量彈性增大而越加顯著。
除了重視源頭減量外,“無廢城市”建設還應重視原材料或垃圾材質的選擇,以利于垃圾的綜合利用。除考慮生產需要外,原材料的選材要便于垃圾的分類、轉化、利用效率提高等,盡可能采用利廢產品,促進生產生活與垃圾處理低碳化。“無廢城市”建設宜提倡“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
垃圾源頭減量不一定減少垃圾產生的絕對量,而且,垃圾產量一般隨城市生產總值增長而增加。此時,如果要減少垃圾填埋量,就務必加強已排放垃圾的綜合利用。“無廢城市”建設需要“源頭減量”與“綜合利用”雙管齊下,缺一不可。各地應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源頭減量”與“綜合利用”的力度,以期得到最佳的與城市生產總值增長相應的垃圾填埋曲線。經濟欠發達地區以“填埋達峰”為建設目標,經濟較發展地區以“原生垃圾零填埋”為建設目標。像廣東省廣州市這類經濟發達地區,已接近原生垃圾零填埋水平,應聚力推進垃圾綜合利用的高質量發展,促使“無廢城市”建設目標向零填埋邁進。總之,各地應量力而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無廢城市”并非無廢,而是盡可能減少生產生活源頭產生的垃圾量,以及實現生產生活源頭排放的垃圾可用盡用,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填埋處置的垃圾量。需要指出的是,鑒于經濟、技術、應用等原因,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能利用的垃圾需要填埋處置,即垃圾零填埋是一個理想目標,“無廢城市”建設是在現實中追求垃圾零填埋理想。
要精準把握“無廢城市”建設的內涵和垃圾治理規律,建立健全“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綜合利用、填埋處置”的垃圾治理體系,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作者單位:廣東省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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