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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理解把握“兩個確立” 深入推進依法治污
2021/12/31 10:46:14 來源:中國環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朱軍琴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提出:“黨確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立習◆朱軍琴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提出:“黨確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边@是深刻總結黨的百年奮斗、黨的十八大以來偉大實踐得出的重大歷史結論,是體現全黨共同意志、反映人民共同心聲的重大政治判斷,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必須準確理解和把握。
“兩個確立”是黨和人民的鄭重選擇,團結全黨全國人民一致向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之所以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之所以能從容應對各種復雜局面和風險挑戰,之所以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之所以讓黨的面貌、國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軍隊的面貌、中華民族的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之所以取得13個方面的重大進展和成就,最根本的,就是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航掌舵,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航向。
現在,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踏上了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的趕考之路,迫切需要能夠統籌協調黨和國家事業全局、領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凝聚全黨和全國人民蓬勃力量、推進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總設計師和總指揮。正是在這樣的偉大實踐中,在這樣的時代呼喚中,黨和人民作出了最鄭重的選擇。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黨章。2021年11月,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提出“兩個確立”,體現了全黨共同意志,反映了人民共同心聲。
黨的百年奮斗中,先后制定了3個歷史決議:1945年黨的六屆七中全會制定的《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制定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及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議》。這3個決議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確保全黨全國人民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
“兩個確立”的提出,讓全黨更加自覺地把思想統一到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上來,統一到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上來,確保全黨團結成“一塊堅硬的鋼鐵”,步調一致邁上新征程。確立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全黨就有定盤星,全國人民就有主心骨,中華“復興”號巨輪就有掌舵者,面對驚濤駭浪我們就能夠做到“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我們黨就能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度演進互動的復雜條件下,堅持正確前進方向,乘風破浪不迷航;就能始終把握發展規律,運用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謀劃事業發展、應對風險挑戰,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不斷開辟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
堅決擁護“兩個確立”,深入推進依法治污
要把堅決擁護“兩個確立”轉化為深入推進依法治污的思想自覺。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更加自覺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準確把握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推進依法治污工作。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要把堅決擁護“兩個確立”轉化為深入推進依法治污的政治自覺。聽黨話跟黨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依法治污的正確政治方向,確保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在生態環境法治工作中得到貫徹實施,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中國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法治文化建設、普法工作等方面重要決策部署在深入推進依法治污工作中得到貫徹落實,確保習近平總書記“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等重要指示精神得到貫徹落實。
要把堅決擁護“兩個確立”轉化為深入推進依法治污的行動自覺。把“兩個確立”的要求落實到深入推進依法治污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推進、依法保護,以法律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依法治污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充分反映人民愿望,全面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堅持職權法定、依法履責,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水平,切實解決制約依法治污的突出問題,尊重并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依法治污的環境效果與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生態環境法治建設薄弱環節,注重補短板、強弱項,強化改革創新,持續探索有利于依法治污的各項體制機制。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核與輻射安全,為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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