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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2021/10/16 9:09: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衛健委網站10月15日消息,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時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8日,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國家衛健委網站10月15日消息,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時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8日,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國醫改發〔2021〕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圍繞“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等小病在鄉村解決”的目標,要求各地學習三明堅持人民至上、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由地方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增強縣級醫院臨床專科能力,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實施意見》強調,各省份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的措施要求,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地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地方和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等要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大膽突破創新。
《實施意見》提出,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國家組織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逐步擴大采購范圍,力爭2022年底前采購藥品通用名數超過300個。“十四五”期末,每個省份國家和省級組織的集中帶量采購藥品通用名數要超過500個。加強醫療機構采購和庫存管理,適應集中帶量采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