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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施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2021/8/30 9:09:5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并公布,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管近日,《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并公布,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將邁入法治新時代。
《條例》共十章六十九條,對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社會參與、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將對個人、單位未按要求分類投放,相關單位未按規定收集、運輸、處理等行為作出相應處罰。比如,未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投入對應容器的,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明確,生活垃圾產生者應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條例》指出,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外賣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旅游、住宿等行業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設置醒目標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商務等部門應當加強農業生產基地、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銷售平臺等的管理,組織凈菜上市。
《條例》明確,大中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選址應當避開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