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種臨床急需腫瘤藥品加速配備
2021/8/15 9:08:57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第二批),共涉及92個藥品,均為2020年談判新增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品種。 截至今年5月底,92個藥品在全國8.4萬家定點醫藥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第二批),共涉及92個藥品,均為2020年談判新增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品種。
截至今年5月底,92個藥品在全國8.4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3.2萬家,定點零售藥店5.2萬家。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提示,公眾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查詢到談判藥品已配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信息。
■ 發布
73個藥品覆蓋省份超20個
今年4月,國家醫保局公布了第一批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共涉及注射用卡瑞利珠單抗等19種藥品。截至4月15日,19種談判藥品在全國3324家定點醫藥機構有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是1417家,定點零售藥店是1907家。
為方便廣大患者及時購買到國家醫保談判藥品,緩解談判藥品“落地難”,國家醫保局組織相關企業報送了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此次組織企業報送的配備信息共涉及92個藥品,均為2020年談判新增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品種。
截至2021年5月31日,92個藥品在全國8.4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3.2萬家,定點零售藥店5.2萬家。分品種看,富馬酸伏諾拉生片等5個藥品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有配備,73個藥品覆蓋省份已超過20個。
3大舉措全力保障信息報送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目錄處處長張西凡介紹,在談判藥品配備機構信息報送方面,國家醫保局近期主要開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報送機制。向有關企業印發通知,就報送的藥品范圍、內容格式、程序方式、時限安排等提出明確要求,夯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督促每家企業確定1名聯絡員,專門負責按程序報送信息等工作。
二是組織企業報送信息。組織相關企業對92個談判藥品的配備情況進行了報送。安排專人負責調度、形式審核和溝通協調,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通知企業更正完善,努力保證信息全面、準確、及時。
三是優化查詢模塊。在國家醫保服務平臺開發“醫藥企業線上報送第二批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和“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參考名單查詢模塊”,并在首頁設置訪問端口,方便患者查詢。
下一步,醫保局將繼續擴大談判藥品報送范圍,優化報送程序,健全定期發布機制,加強指導調度,通過持續更新發布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推動談判藥品落地。
■ 焦點1
臨床急需藥品配備機構數量快速增長
張西凡介紹,總體上,談判藥品配備呈現幾個特點。首先是臨床急需藥品的配備機構數量保持快速增長。與4月份相比,19個臨床急需藥品配備機構數量從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達68%;覆蓋省份的數量也持續增加,平均覆蓋省份的數量從22個增至25個。
同時,不同治療領域藥品的配備情況存在差別,腫瘤、慢性病等配備情況優于抗感染、骨科、腸外營養等藥品配備情況。
在同期上市的藥品中,西藥配備機構數量高于中成藥。配備機構數量與藥品上市時間呈正相關,上市時間越長,配備機構數量越多。
此外,不同地區間存在差別。從平均配備藥品數量看,東、中、西部地區呈遞減趨勢。分省份看,江蘇和河南配備藥品最多,覆蓋89個藥品。北京等13個省份覆蓋藥品數量超過80個,海南、寧夏等地覆蓋藥品數量少于50個,西藏僅覆蓋9個藥品。
■焦點2
13種臨床急需腫瘤藥品覆蓋全國31個省份
中國癌癥基金會理事長石遠凱在發布會上介紹了醫保目錄中13種臨床急需的腫瘤藥品配備情況,這13種腫瘤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卵巢癌、輸卵管癌、淋巴癌、白血病等12種腫瘤。
據悉,在5月31日前,這些藥品配備機構的數據較4月份都有不同程度地增多。石遠凱介紹,這些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遍布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各地的患者及時用上這些納入到國家醫保報銷目錄之內的藥物提供了非常便捷的途徑。
石遠凱表示,這些藥物是國際上這些年在腫瘤治療領域最新的藥物,涉及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治療方法,“國家醫保局把這些藥物納入目錄之后,使我國的腫瘤患者得到了全球最新、最好的治療。”
石遠凱進一步指出:“國家醫保局在納入這些腫瘤藥物時均有明確的適應證,包括什么樣的病人在什么治療時期可以用,都說得非常清楚,保證了臨床應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 焦點3
首次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供應保障范圍
據介紹,談判藥品配備機構既包括定點醫療機構,也包括定點零售藥店,這體現的是“雙通道”機制。
“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
這是國家層面第一次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供應保障范圍,并實行與醫療機構統一的支付政策,意在確保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順利落地。
以腫瘤治療為例,北京大學腫瘤醫院醫療保險服務處處長冷家驊表示,很多參保人在公布談判藥品配備機構名單前,“像沒頭蒼蠅一樣,到處尋找他需要的藥品、重要的藥品在哪個醫療機構能買到,我個人都時常收到親戚朋友發來的咨詢短信,我們之前的服務是存在盲區的”。
冷家驊說,能不能把國家已經談判準入的藥品實際納入自己的服務范疇,對醫療機構的公益性、管理能力的綜合評價是考驗。
在冷家驊看來,這個配備機構名單還有一個功能,患者可以進行相關查詢,結合國家醫保局開通的住院異地實時結算和門診費用實時結算,以后患者的就醫地不一定是自己的參保地,可以更有目標地選擇醫療機構。
■ 聲音
醫保談判藥品隨時間延長會配備得更到位
北京大學藥學院教授史錄文表示,新增談判藥品的配備是公眾非常關心的話題。“藥品配備有市場屬性,盡管國家談判準入,納入報銷范圍內,但需要企業在市場規律下進行保障。所有藥品配備從企業生產、經過流通再到醫療機構需要一定時間和過程,隨著時間延長,自然就配備得更到位。”
史錄文提到,即使配備到位,也要與相應醫療機構的服務特點、服務范圍和本地疾病的特點結合起來。一些醫院不具備治療某種疾病的能力,就不會配備。
同時他也表示,企業應積極承擔起在提高談判藥品可及性方面的責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促進談判藥品在定點機構的配備做好保障工作。(綜合新華社、《北京晚報》《新京報》)
轉自:武漢晚報
-
- 熱點資訊
- 24小時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