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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家門口“看中醫吃中藥”需求基本解決
2021/8/1 15:08:57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醫藥法自2016年12月通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制定實施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為推動中醫藥法深入貫徹實施,切實把中醫藥這一寶貴財富繼中醫藥法自2016年12月通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制定實施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為推動中醫藥法深入貫徹實施,切實把中醫藥這一寶貴財富繼承好、發展好、利用好,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中醫藥法執法檢查。本次執法檢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對中醫藥領域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6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醫藥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
報告顯示,中醫藥法實施3年多來,各部門各地方做了大量工作,中醫藥服務體系逐步健全、服務能力穩步提升,但法律實施中還存在中藥材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等問題,需要引起重視并著力解決。對此,建議通過切實加大法律貫徹實施力度、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等舉措,更好地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保障人民健康。
15個省份制定地方性中醫藥法規
中醫藥法是我國第一部中醫藥領域的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法律,是填補我國醫藥衛生領域法律空白、完善衛生健康制度體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中國風格、體現了深厚歷史底蘊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
3年多來,這部法律的貫徹實施情況如何?
國務院建立完善了國家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法律制度、配套政策落實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召開了全國中醫藥大會,全面部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工作。各級地方政府將中醫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本級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制定完善配套制度,陸續出臺了《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6項配套規定。全國有15個省份制定頒布了地方性中醫藥法規,為中醫藥法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撐。
各級政府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地方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補助資金86.06億元,年均增長17.32%。將符合條件的中成藥和中醫診療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2020年醫保目錄西藥和中成藥2800個,其中中成藥有1374個,占比49.1%。
報告顯示,從執法檢查的情況看,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地方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及時制定配套制度、落實保障政策,推動中醫藥法有效落實。
中醫類年總診療量達11.6億人次
從檢查的情況看,各部門各地方有力加強中醫藥法貫徹落實,使得中醫藥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目前,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據統計,截至2019年,全國有中醫類醫療機構6.6萬個,比2012年增長67.4%,中醫類年總診療量達11.6億人次、出院人數達3950多萬;
發揮中醫藥在醫改中的獨特作用,持續落實分級診療制度,27個省份建成了470個區域和省級中醫專科聯盟,中醫醫院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逐步深化。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政策,14個省份出臺了醫保支持中醫藥發展政策,16個省份發布中醫優勢病種目錄;
持續實施基層能力服務工程,98.3%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7.1%的鄉鎮衛生院、85.9%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1.3%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基本解決了人民群眾在家門口“看中醫、吃中藥”的需求,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顯著增強。
報告指出,各部門各地方認真組織實施中醫藥法,推動中醫藥服務網絡不斷健全,管理機制不斷改革完善,服務能力逐步提升。
報告同時指出了一些不足之處,認為中醫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中醫藥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條對中醫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作出了具體規定。檢查發現,這些規定在落實落地上還存在短板。對此,報告建議,通過完善體系、強化基層、切實發揮中醫藥特色,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在新冠肺炎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
報告指出,中醫藥在新冠肺炎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醫藥全程參與、深度介入疫情防控工作。
有關方面統籌中西醫資源,邊救治邊總結,優化形成覆蓋預防、治療和康復全過程的中醫藥方案,創新形成了“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堅持科研攻關與臨床救治一體推進,遴選出以“清肺排毒湯”為代表的“三藥三方”等中藥方藥,并實現成果轉化,探索形成了以中醫藥為特色、中西醫結合救治患者的系統方案。先后派出5批773人的國家中醫醫療隊馳援武漢,全系統近5000人奮戰在湖北抗疫一線,全國近100家中醫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參與了救治工作。全國確診病例中醫藥使用率超過90%,為我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貢獻了中醫藥力量,成為中國方案的亮點,也是中醫藥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的生動實踐。
報告同時指出了一些問題,例如,中醫藥法第十八條規定了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作用,檢查了解到,中醫藥應急工作協調機制還不夠完善,信息渠道和中醫醫療機構參與應急醫療救治的渠道還不夠暢通,中醫藥第一時間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還需要更剛性、更具體的制度安排。
針對相關問題,報告給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報告提出,要科學總結和評估中西藥在治療新冠肺炎方面的效果,用科學的方法說明中藥在治療新冠肺炎中的療效。發揮中醫藥的整體優勢,統籌加強中醫藥預防重大傳染性疾病研究,篩選發布一批診療方案和適宜技術、中藥品種,為預防治療傳染病、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作出新貢獻。(記者 蒲曉磊)
轉自: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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