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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將于5月起實施
2021/4/19 11:10:1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5月1日起實施。《條例》要求,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日前,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5月1日起實施。《條例》要求,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推動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工業互聯網共建共用,推動大數據協同應用,共建高質量數字長三角。
在數據資源方面,《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數據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督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推動政務數據等公共數據歸集,推進數據資源匯聚融合、共享開放、有效流動和開發應用。鼓勵社會力量建設面向中小企業和教育、醫療、交通、能源、環境、金融等重點領域的行業數據共享開放平臺,促進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有效流動。
在數據開發應用上,《條例》指出,優化大數據發展應用環境,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培育數字產業集群,支持市場主體利用大數據賦能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服務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支持大數據中心、云計算中心、超算中心、災備中心以及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建設大數據產業發展集聚區、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線上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大數據重點實驗室等技術創新平臺;推動大數據與制造業融合,支持制造企業、互聯網企業、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跨界聯合,建設數據驅動的智能車間、智能工廠,提升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此外,推動大數據在服務業的廣泛應用,支持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鼓勵發展電子商務、共享經濟、平臺經濟、在線金融、在線文娛、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慧教育等現代服務業。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重大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提升大數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