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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保險銷售迎新規:規范可回溯管理
2020/7/2 11:09:5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隨著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碎片化、小額化的特征令其廣泛觸達各類消費者,但與其同時,互聯網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也呈爆發式增長。 為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近日隨著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碎片化、小額化的特征令其廣泛觸達各類消費者,但與其同時,互聯網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也呈爆發式增長。
為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10月1日起實施。《通知》實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險機構,將被要求停止開展相關互聯網保險銷售業務。
近年來,互聯網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時有發生。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銀保監會接到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1.99萬件,同比增長 88.59%,是 2016 年投訴量的 7倍,銷售誤導和變相強制搭售等問題突出,嚴重影響消費者的獲得感。
“盡管互聯網技術提高了投保的便利性,但互聯網保險銷售時強調‘消費體驗’,忽略保險產品信息披露和條款提示說明義務,導致‘投保容易、理賠難’以及‘強制搭售’‘被投保’等行業痼疾在互聯網保險領域屢禁不止,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針對投訴暴露出的互聯網保險領域突出問題,銀保監會立足互聯網新形式與消費新行為,結合保險銷售可回溯管理經驗,以行為監管為抓手,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出臺了《通知》。
《通知》明確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是指保險機構通過銷售頁面管理和銷售過程記錄等方式,對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保險產品的交易行為進行記錄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驗。同時,將實施范圍限定于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商業保險產品。
在業內人士看來,個人投保人對保險產品的理解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易受到違規銷售行為的侵害,對于信息披露的需求相對較高。相較于個人,團體、企業投保人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別和信息收集能力、較完善的內部決策機制和較大的議價優勢,因此未納入可回溯管理實施范圍。
《通知》明確銷售頁面和銷售頁面管理的定義。對銷售頁面管理主體、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的邊界和銷售風險點管控作出要求。特別強調銷售頁面只能設置在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保險機構可以在非自營網絡平臺設置投保申請鏈接,由投保人點擊鏈接進入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
同時,銷售頁面的首頁必須是提示進入投保流程頁面,保險機構應當通過設置提示進入投保流程頁面,對銷售頁面和非銷售頁面進行分隔。非銷售頁面中不得包含投保人填寫投保信息、提交投保申請等內容。
值得留意的是,目前,互聯網銷售平臺上,投保須知、保險條款等相關文件均為可選鏈接,不點擊并不影響正常投保,無法確保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履行了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待期以及續保條款等重要內容的法定義務,這也被認為是保險事故發生后產生理賠糾紛的重要根源。
對此,《通知》要求,對于重要條款內容,要求單獨設置頁面展示,且由投保人自主確認,保護消費者知情權。
此外,《通知》還對保險機構互聯網銷售過程管理作出要求,并明確可回溯內控管理,對融合業務和自助終端業務的管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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