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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物資出口需警惕“不必要的風險”
2020/4/20 10:03:02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最近幾天,因討論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問題”,一樁陳年舊案被翻了出來—— 2005年,美國東南部遭遇颶風襲擊,因災后重建石膏板供不應求,美國從中國等地進口了大量石膏板。2最近幾天,因討論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問題”,一樁陳年舊案被翻了出來——
2005年,美國東南部遭遇颶風襲擊,因災后重建石膏板供不應求,美國從中國等地進口了大量石膏板。2009年,美國業主和建筑商稱石膏板存在質量問題并提起訴訟,要求巨額賠償。這場打了10年之久的官司,最終以中國企業北新建材支付2.48億美元和解費用而宣告收場。
這樁舊案衍生出兩方觀點:一是國內企業需力戒質量問題,謹防后院起火;一是提防一些國家借題發揮,“秋后算賬”。
如今,先從疫情中緩過勁來的中國,已然成為全世界醫療物資供應的大后方。但是,中國制造初登舞臺就遭遇了質量“非議”。
理性看待爭議
疫情暴發以來,中國出口的醫療物資不斷遭到質疑。
先是西班牙一家試驗室稱在中國購買的快速檢測試劑測靈敏度只有30%左右,隨后荷蘭媒體表示,從中國購買的60余萬只口罩存在質量問題,緊接著,美國FDA將中國口罩生產標準從認可名單中刪除……
針對質疑,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在4月5日回應稱,有關報道并沒有客觀反應事實全貌,中外產品的質量標準不同,使用習慣上存在差異,甚至使用者操作不當,都能引發一些質量疑問。
目前,已有多個國家在查明真相后,主動替中國出口醫療物資洗刷冤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歐表示,就目前所澄清的案例來看,中國出口醫療物資并不存在質量問題,誤會的成分更多。
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徐楠軒舉例說,近期國外疫情形勢嚴峻,一些國內廠商將符合民用口罩標準的N95、FFP2、KN95口罩出口到國外,卻因國外防疫物資短缺,被“饑不擇食”地當做醫用防護口罩使用,最終鬧出了烏龍事件。
“目前對于醫用防護口罩和非醫用防護口罩還沒有統一的國際標準,中國、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的質量標準都有差異。”山東大學質量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溫德成認為,質量標準的不統一,造成了符合中國標準的產品在國外未必合格的現象發生。
“我們不能一味認為西方媒體的報道帶有政治偏見。”徐楠軒呼吁理性看待爭議。他說,疫情防控期間,我國醫療物資出口企業多元,部分生產企業系應急轉產,客觀上經驗、流程、質量均有可能存在短板。
“不必要風險”正在增加
當下,醫療物資成為各國的緊缺品和戰略性資源,中國制造迎來了為自己正名的機會,但隨著各國對防疫物資進口標準把控加嚴,“不必要的風險”也在增加。
“不必要的風險”除了述標準不同、操作不當問題,還有對出口國法律規定理解和認知不足的問題。徐楠軒指出,產品責任糾紛屬于侵權案件,一般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所以當我國企業的產品出口到外國發生產品責任事故,需要依據國外法律規定參加訴訟、承擔責任,而各國有關產品責任的法律規定和訴訟程序都存在較大差異。
差異最顯著地表現在產品責任的賠償數額上,北新建材遭索賠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如果出口的醫療物資給消費者造成了傷害,還可能面臨巨額懲罰性賠償。
李曉歐建議,應注重關于質量的國際條約公約,注重關于質量標準的國際規則在國內相關法律上的轉換和應用。
“醫療物資出口企業一方面要研究出口目標國的質量法規和質量標準,出口符合對方標準要求的產品;另一方面,可以考慮購買產品質量責任保險以對沖出口的質量風險。”溫德成說。
不過,出口企業對國外的產品責任賠償也無需過度恐慌、望而卻步。徐楠軒指出,只要準確了解出口地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嚴格依法依規生產銷售醫療產品,完全可以避免產品責任訴訟和賠償的風險。
非常時期當行非常之法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透露,截至4月8日,已有58個國家(地區)以及4個國際組織與中國企業簽署了醫療物資商業采購合同,還有71個國家和10個國際組織正在與中國企業開展商業采購洽談。
在當下疫情全球多點蔓延的情況下,中國出口防疫產品和服務更容易“人紅是非多”。李曉歐提醒說,企業不要只看到機遇,而忽視了風險和挑戰,要格外留意潛在的質量風險以及侵權責任風險,切莫給一些國家留下抹黑炒作的口實。
自2013年起,我國分批次取消了絕大多數產品的出口商檢,出口商品質量合格與否由政府背書改為企業自擔。不過,4月10日,海關總署發布2020年第53號公告,決定對包括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測溫儀等11類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對此,溫德成認為,非常時期當行非常之法,有關部門近期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管理,并不意味著減免企業應當承擔的質量責任。其目的在于督促出口企業滿足出口目標國的法規要求和質量標準,避免不必要的產品退回,減輕出口企業的質量損失,維護中國產品的國際形象,保護世界各國人民的身體健康。
隨著海外疫情日趨嚴峻,越來越多的組織和個人開始向國外捐贈抗疫物資。“無論是捐贈還是出口,都不能降低產品質量要求,如果不注意防范其中的法律風險,一片好心可能最終換來官司纏身的麻煩,這并非‘農夫與蛇’的故事重演,而是法律意識淡薄所付出的代價。”徐楠軒說。(記者 何可)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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